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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申报2022大连高新区“科创工程”,最高1000万支持!
发布时间:2022-06-14|浏览次数:714

3月4日,大连高新园区发布了2022年度“科创工程”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项目启动资金的申报通知,欢迎高层次人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高校院所或企业的科技人才在大连高新区创办的企业。

2、科技人才包括“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和“企业科技人才”。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是指有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学习、研发、管理经历,且拥有国内外独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人员;

“企业科技人才”是指曾任职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科技100强、中国软件百强企业、中国电子百强企业、上市企业以及瞪羚独角兽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中的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

3、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新区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2)人才(团队)在企业中持股(含无形资产入股)比例原则上应达20%及以上,主要人员出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

(3)掌握产业领域内关键核心技术,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权属无争议。知识产权权属为高校院所的,应出具高校院所同意转化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为企业的,应正式转移至申报主体;知识产权权属为个人的,应为主申报人才所有。

(4)企业主营业务方向应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洁净能源、生命科学、智能制造、海洋科技、新材料和文化创意;

(5)应具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2、申报材料:

(1)大连高新区“科创工程”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项目启动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股东构成的证明材料;

(4)企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5)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权属为高校院所的,出具同意转化证明材料;

(6)企业、科技人才获得荣誉(市级以上)、资质的证明材料;

(7)企业获得投融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8)项目获得的鉴定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9)“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申报时应提供所在高校院所签订的协议、工作证或者其他在职证明;“企业科技人才”申报时须提供创业前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前任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明材料(可根据项目情况准备)。


三、资金支持

1、第一阶段,经评审按照实缴注册资本金的50%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最低15万元,最高100万元。

2、第二阶段,经评审对立项项目分五类进行支持,三年内给予100万元—1000万元资助:

★ 一类项目(最高1000万元)

★ 二类项目(最高500万元)

★ 三类项目(最高300万元)

★ 四类项目(最高200万元)

★ 五类项目(最高100万元)


四、联系电话

0411-81760919